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

兒童節恢復放假 最快明年實施

明年四月四日兒童節將恢復為國定假日。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,去年底內政部研擬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」時,將四月四日兒童節重訂為全國放假日,三月八日婦女節則暫時維持只紀念不放假。只要立法院審議通過,最快民國一百年的兒童節就能恢復放假。 
自民國二十一年開始實施的兒童節,在民國八十年與婦女節合併在四月四日放假一天,民國九十年為了配合週休二日,從此取消放假規定。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表示,自從兒童節不放假後,為兒童慶祝的氛圍逐漸消失,社會也越來越不重視兒童主體性,師長甚至不再和學生說明兒童節的意義。她說:「兒童節放假,能提醒社會更重視國家未來主人翁,提醒你我多為兒童付出。」
「這是屬於兒童的節日,本來就應該要放假。」臺北縣家長詹媽媽說,她記得小時候兒童節不僅放假,學校還會發送小禮物,到處洋溢著慶祝兒童節的熱鬧氣氛。她表示,往後的兒童節,會為孩子規畫欣賞藝術展演的文化活動,充實假期生活,才不會枉費兒童節放假的美意。
「兒童節真的要放假嗎?」臺北縣義學國小四年級學生劉俊輝興奮的說,兒童節應該要讓兒童開心一下,他打算那天不補習也不上安親班,要好好在家休息。與孫子同住的劉奶奶也說,平常俊輝放學後要上安親班,晚上八九點才會回到家,假日也需要補習,兒童節放假後,將讓許多家庭多了一天「親子日」。
王育敏表示,兒童節放假能彰顯國家重視兒童的精神,實質意義上,則可增加親子相處的時間,讓父母有機會表達對孩子的關愛。她建議政府也應該舉辦慶祝活動,表達對兒童生活與教育的重視,「這個假日給成人一個省思的機會,想想是否已給予兒童足夠的尊重,以及友善的成長環境。」
【諶淑婷/臺北報導】

【2010/2/25 國語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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